圖書館館室-覽表

樓   層 館   室  內  容
地  下 室 兒  童  室、台  南  縣  文  藝  之  家
三  樓

視  聽  區期  刊  區報   紙  閱  覽  室參  考  圖 書 區閱 讀 書  庫南瀛館兒童外語讀本區

四  樓   研  習  教  室
六  樓 採  編  室普  通   閱   覽  室

各館室服務項目

兒童室
  1. 兒童室備有各類兒童書籍31,201冊、期刊13種及報紙1種供小朋友閱覽,並可辨理圖書外借。
  2. 袋鼠媽媽說故事:(每週六上午10:00~11:00)結合社會不同階層,有國小老師、幼保科學生、愛心媽媽、義工夥伴,為小朋友說故事、或戲劇表演,培養兒童對文學的喜好及興趣,啟發兒童智慧。現場歡迎小朋友、大朋友一起來參加。
  3. 影片欣賞:(每週日下午15:00),提供小朋友益智趣味的影片欣賞。
  4. 快樂兒童:配合節慶,舉辦生動活潑的推廣活動,期望能吸引更多的小朋友走入圖書館及利用圖書館。
  5. 兒童讀書會:引導兒童閱讀的習慣,使學習融入遊戲中,打破沉悶、牢籠式學習,讓閱讀更快樂、更活潑、更有創意。
  6. 招募青年志工社會服務:提供熱心社會服務的學生從事公益活動,促進其個人成長、豐富人生內涵。
  7. 班訪:兒童室開放時間除暑假、每週六日及周三下午、歡迎各學校班級前來參觀利用。請電(06-6324453)事先聯絡。
期刊室.報紙室
  1. 提供中外文期刊259種及報紙19種,本區各類刊物皆採開放式供民眾自由瀏覽取閱,汲取最新資訊。分設有當期期刊區、過期期刊區、不定期期刊區及學報區並增設本縣出版之雜誌專區,陳列中、英、日雜誌及政府發行之刊物,除當期雜誌限館內參閱外,均可辦理外借,讀者可憑本處閱覽證借閱,可借三冊。
  2. 本區設有圖書資訊網檢索區之外,備有無線上網服務,提供相當豐富的網路資源服務讀者。
  3. 每年12月份配合圖書館週活動辦理舊期刊贈送,凡備有本處借閱証者皆可索取兩年前之舊期刊三冊。
  4. 報紙區設有過期報紙區,放置當月及上月的過期報紙供民眾查閱外,設有報紙合訂本專區,備有自民國九十年起至近期中國時報、聯合報、中華日報、自由時報之合訂本提供民眾調閱資料用。
  5. 提供影印服務。

參考室
  1. 館藏各類參考工具書12,435冊,闢設「各類公職人員考試題庫區」提供讀者參閱不外借。
  2. 參考諮詢服務,讀者可以口頭、書面、電話等方式提出問題,請館員回答或協助找尋資料。
  3. 指導讀者利用圖書館各類型資料。
  4. 參加人文社會科學館際合作組織,可代為申請他館圖書資料(以複印為主)。
  5. 提供影印服務。

  1. 視聽室設置個人欣賞區。
  2. 蒐集錄音帶3643卷、錄影帶5780卷、CD片1839片、影碟片172片、VCD片690片、DVD片1156片,供讀者觀賞。
  3. 設置影碟機6台、錄放影機6台、DVD播放機15台、等設備,讀者憑閱覽証領取位置號碼牌使用。
  4. 視聽室典藏視聽資料僅供本室觀賞,暫不外借,不對外拷貝。

書庫
  1. 書庫的藏書有131,713冊,採開架式閱覽,憑本縣圖書館閱覽證借閱圖書,一次可借5冊,全縣可借10冊,借期30天,不辦理續借,開放時間至晚上8點30分。
  2. 讀者推介圖書、影印、無線上網服務。
  3. 讀者亦可上網查詢資料、個人借閱相關紀錄及線上自行圖書預約登記,並可利用OPEN政府出版資料回應網、全國共用性資料庫等各種資訊,落實資源共享的服務理念;亦不時推出月、季等各類書展。
  4. 提供電腦供讀者線上查詢檢索。
  5. 提供影印服務。

 

 

 
  1. 為讓縣民容易了解及研究南瀛相關文學資料,特成立南瀛館,館藏收集各類相關圖書資料計4763冊,並陳列台南縣籍作家資料檔案及出版品,檔案資料包括作家小傳、生活照、生平、手槁、著作年表等。
  2. 館藏類型有圖書、剪輯及影音資料,本區僅提供讀者館內查閱參考,不外借。
  3. 為充實南瀛館館藏,歡迎各界提供相關資料。

 
  1. 1. 本區提供兒童外語讀本2227冊,開放提供小朋友外借學習英語,另設有表演舞台,是親子互動的優質環境。
  2. 不定期舉辦兒童讀書會,袋鼠媽媽說故事等活動。

普通閱覽室
 
  • 提供一一四個座位,供民眾閱覽進修之用。

採編室
 
  1. 圖書資料採購分類編目、整理建檔,移送各館室,提供資料。
  2. 圖書館行政暨各項圖書館利用教育的規劃推動。


各館室開放時間

室   別 開   放  時  間 備   註
兒  童  室 週二
14:00~17:00
週三~日

09:00~12:00及14:00~17:00
一樓服務檯設置還書箱
視  聽  區 週二
14:00~17:00
週三~日

09:00~12:00及14:00~17:00
 
期  刊  區
報  紙  閱  覽  區
參  考  區
週二
13:30~20:30
週三~六

08:00~20:30
週日

08:00~17:00
中午不休館 
閱 讀 書  庫
南 瀛 館
兒童外語讀本區

週二
14:00~20:30
週三~六

09:00~12:00及14:00~20:30
週日
09:00~12:00及14:00~17:00

一樓服務檯設置還書箱
普  通  閱  覽  室
週二~週六

  08:00~20:30
週日

08:00~17:00
 

休   館  日

每週一全天、週二上午、國定假日隔天及民俗節日休館。週六、週日照常開放。

借閱規則

一、本規定依圖書館法第8條之規定訂定之。
二、各館開放時間
  「臺南縣公共圖書館開放時間一覽表」。
三、閱覽證申請
  (一) 1. 凡居住臺澎金馬地區之民眾請持身分證正本或駕照正本申請。尚未申請身分證者請帶戶口名簿正本。
    2.

外籍人士、外僑、大陸地區人民,應持臺灣身分證正本,未有身分證者持居留證或護照正本申請。

    3. 本縣之機關、學校及登記有案且員工人數達50人(含)以上之企業、廠商可申請團體閱覽證。
  (二) 申請閱覽證應親自辦理。委託他人申請時,應出具委託書並檢具申請人暨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惟能證明為直系親屬或配偶者,得免出具委託書。未滿12歲者則由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檢具雙方證件代辦。
  (三) 閱覽證遺失時,請即向原辦證圖書館辦理掛失登記。若因未掛失或轉借而發生冒用情事,得取消其借閱權利,所發生損害由原持有人負責。
  (四) 閱覽證如有遺失或破損時,可依上述規定手續申請補換發。補換發閱覽證時,如有停權事項,應俟該停權事項消失始得辦理。補發須持身分證明文件至任一參與連線館申請繳付工本費新台幣50元整補發新證。換發須繳回原證,不另收費。
  (五) 閱覽證適用於臺南縣政府文化處圖書館及全縣31鄉鎮市立圖書館。惟閱覽證每年須憑身分證明文件複核一次基本資料,方能繼續使用。
四、資料借閱
  (一)

借閱人限持本人閱覽證,方可外借圖書資料;直系親屬或配偶得提供相關證明或文件影本辦理代借。借閱之圖書資料應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使用。

  (二) 借閱冊數、期限:
    1. 冊數:所有連線館可借閱圖書資料總合15冊(含圖書10冊、過期期刊3冊、視聽資料2件)。
    2. 期限:圖書每冊以30天為限,過期期刊及視聽資料每件(冊)以14天為限,均不得續借。
    3. 團體閱覽證全縣最多可借100冊,借期60天,不得續借。
  (三)

借閱人須遵守新聞局「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之相關規定。

  (四) 借閱人應自行檢查借閱資料有無撕毀、缺頁、圈點、評註或污損等,如有上述情形時,應於借閱時當場聲明。
  (五)

預約服務:

    1. 凡持有連線館之閱覽證,可以利用預約系統預約連線館所屬任一圖書館之外借中圖書資料。
    2. 每張閱覽證可預約圖書資料之冊數以5冊(件)為限。借閱人申請預約借書,經通知後7日內未辦理借書手續,累積2次以上,得停止預約權利半年。
  (六) 所借圖書資料應歸還圖書資料原所屬之圖書館。
  (七)

下列資料限館內閱覽:

    1. 報紙、當期期刊及參考工具書。
    2. 其他限館內閱覽或標明不外借之資料。
  (八) 借出圖書資料若各館急需收回時,應於接到通知一週內立即歸還。
  (九) 停權及賠償責任:
    1. 若借閱人逾期,該閱覽證依逾期天數累計計算停借天數,逾期1天停借3天,逾期2天停借6天,以此類推。
    2. 借閱資料時應善盡保管責任,如有遺失、毀損、圈點、評註或缺頁等情事,應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之圖書或視聽資料,期刊、報紙以相同名稱、刊期及日期者為限,並向原借閱圖書館辦理賠償。
    3. 如無法購得時,依下列標準計價賠償:
     

(1)以新臺幣定價者,依該定價二倍計價。
(2)以【基本定價】定價者,依該定價之九十倍計價。
(3)以外幣定價者,依當日匯率換算後二倍計價。
(4)套書無單冊定價者,以平均單價之二倍計價。
(5)未標明定價之中文圖書資料每一面以一元計價,若無法查出面數者,則每冊以四百元計價;外文圖書資料每一面以二元計價,若無法查出面數者,小說類圖書每冊以四百元,其他類圖書每冊以一千元計價。
(6)未標明定價之錄影帶、VCD、CD-ROM公播版每件以二千五百元計價,家用版每件以五百元計價;DVD 、LD公播版每件以三千五百元計價,家用版每件以一千元計價;錄音帶、CD每件以五百元計價。
(7)附件遺失者,以所屬資料定價之二倍計價。

    4. 借閱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時,前款規定,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5. 未按規定將圖書資料攜出館外者,將依法辦理或通知借閱人所屬學校或其家人。
五、電腦資料查詢使用
  (一) 憑閱覽證至服務檯換取上網使用卡,及電腦登錄。
  (二)

每人每日限使用2次,每次30分鐘。

  (三)

嚴禁上網交友聊天、使用聊天軟體、玩遊戲、連結色情網站及進行違法交易等事項。

六、資料複印
  (一) 複印限圖書館資料為優先,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違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 不得將資料摺疊複印。
七、自修室( 區 ) 使用
  (一) 自修室(區)自由入座,不得預占座位;各館得視情況於開館前發號碼牌,使用須排隊領取號碼牌始得使用自修室。
  (二) 離座逾一小時未歸者,各館得取消使用該座位之權利。
八、閱覽注意事項
  (一) 進入館內須衣履整潔,保持安靜,維護環境清潔,不可有嬉戲追逐、隨地吐痰、吸菸、飲食或其他影響閱讀之行為;並將行動電話、呼叫器等電訊設備關閉或改為靜音。
  (二) 六歲以下兒童進館閱覽,請成年人陪同照顧。
  (三) 團體參觀者,請事先來函或電話預約;未經申請之機關或團體,如於館內進行非圖書館閱讀活動者,得予以制止。
  (四)

館內各項設備,應妥善使用,如有毀損須負賠償責任。

  (五) 閱覽期刊、報紙或觀賞視聽資料,請一次取一件;閱畢應歸還至指定位置或放回原位。
  (六)

除自修室(區)外,各閱覽室(區)內不得占用座位閱讀非館內之圖書資料。

  (七) 使用個人筆記型電腦以不影響他人閱讀為原則。
  (八)

寵物及危險物品不得帶入館內,並不得張貼廣告、散發傳單或推銷商品。

  (九)

貴重物品或私有書籍、書包及手提袋,應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本館不負賠償之責。

  (十)

遇緊急事件時,依館員之指示避難或疏散。

  (十一)

違反本規定時,經館員規勸不聽者,得視情節輕重,請其離館或暫停其閱覽權利;情節重大者,報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九、本規定經簽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規定於97年4月15日施行

 

臺南縣公共圖書館館際借閱服務要點

一、目的:
  為便利本縣讀者借閱縣內圖書館之圖書,節省讀者往返時間,提供遠方利用者或無法於圖書館開館時間親自到館借書的讀者另一項便民服務,促進圖書資源流通,提昇借閱率及為民服務品質。
二、名詞定義:
(一)申請館:受理館際借閱申請之圖書館。
(二)館藏館:圖書典藏之圖書館。
三、辦理地點:
  臺南縣政府文化處圖書館暨31鄉鎮市立圖書館均可申請辦理。
四、申請資格:
  凡持有「臺南縣公共圖書館閱覽證」之讀者均可申請,但有違規紀錄者(如:已超過借閱冊數、尚有逾期書未還、逾期停借者),則無法申請。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數量: 申請每館圖書資料每次以不超過5冊(件)為限。
(二)申請費用: 由讀者負擔借閱圖書來回寄送之郵資,並於取書時付清。
(三)申請資料類型: 可借閱之資料限圖書、圖書之附件,其他資料不適用。
(四)申請單(如附表)填送方式:
  1.電子郵件、傳真傳送到申請館。
  2.親自到各圖書館辦理。
(五)借書處理:圖書館受理館際借閱申請單後,連繫館藏館,將書寄送至申請館,再由申請館連絡讀者7日內到館取書,並辦理借書手續,逾期則取消該次申請。
(六)還書處理:讀者將圖書歸還至原申請館即可,再由申請館收回寄還館藏館。
(七)無法受理申請之圖書: 因記錄錯誤、資料遺失、申請期間已有讀者借閱等因素無法借閱時,申請館會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讀者,並自動取消該次申請。
(八)違規罰則: 本申請業經確認後,未依規定於7日內取書付費者,停止其借書權利半年。
(九)借閱期限: 館際借閱與一般借閱圖書相同,均依各館相關閱覽規定辦理,借書期限30日,並不得續借。館藏館如有差異或有其他個別規定,均以館藏館之規定為規範之依據。
六、本要點奉  核可後辦理,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附件下載:臺南縣公共圖書館館際借閱申請單

本規定於97年4月15日施行
最後更新日期:97.6.13

 


辦理借閱證注意事項

b1.gif (1595 bytes)辦證時間:
開館時間,隨到隨辦,立即取件。
b1.gif (1595 bytes)辦證資格
  1. 凡年滿六歲以上國民攜帶國民身份證或足以代表身分的證件親自辦理。未辦身分證者使用戶口名簿,外籍人士或僑生使用護照。不做戶籍限制。
  2. 六至十二歲兒童辦證請家長陪同辦理。
b1.gif (1595 bytes)有效範圍:
  • 借閱證永久有效,惟每年須憑「身分證」複核一次個人基本資料,方能繼續使用。
  • 借閱證適用於台南縣立文化中心及參與連線的鄉鎮圖書館。
  • 借閱證領取後,請於讀者姓名欄親自簽名,方能使用。
b1.gif (1595 bytes)補換證手續:
  • 借閱證如遺失,可帶身分證到任一參與
    借書證連線館申請補發。
  • 申請補發新證,每次酌收工本費新台幣五十元整。

如何找到您要的圖書資料

  1. 本中心中日文圖書分類按賴永祥中國圖分類法,西文書按杜威十進分類法,類號由小到大,由左到右排列。
  2. 本中心圖書館資料業經電腦建檔,您可以到各圖閱覽室或開架書庫,利用線上公用目錄查詢系統,依著者姓名、書名、分類號、關鍵字詞、出版社等途徑,確定所需圖書資料,其排架位置及館藏現況如何。
  3. 所需圖書資料如圖書館收藏且未出借時,請抄下電腦畫面上所顯示圖書資料的索書號或排架位置,至書庫依索書號取閱。
  4. 本中心圖書館採開放架示經營,讀者也可先行至書架上找尋所需的圖書,再至出納櫃檯憑借閱證辦理借書手續。

借還書流程

流程圖1
流程圖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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