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服務

輔導全縣31鄉鎮市圖書館,促進館際合作,資源共享
書展
不定時舉辦各類優良圖書展暨鄉鎮市圖書巡迴展,推廣活動
提供縣民選好書買好書、看好書。
教育推廣
辨理查資料比賽、徵文比賽、小博士信箱有獎徵
答、說故事、工藝製作、團體遊戲、親子活動、民俗活動、好書交換、圖書館週等多樣化活動,寓教於樂宣導民眾利用圖書館。
獎勵文學作品
訂定有「南瀛文學獎徵獎辦法」、「南瀛作家作品集徵選要點」,每年辦理南瀛文學獎,徵選並協助出版本縣作家作品,另辦理有民間文學研采錄、整理、出版,希望能鼓勵本縣文學工作者從事創作、研究,獎勵優良文學作品,倡導地方文學風氣,建立本縣作家資料檔案,有系統整理作品集,培育藝文人才。

資格:
  1. 本籍台南縣者或曾就業、就學、設籍台南縣三年以上者。
  2. 持續致力於文學創作,文學作品結集出版五種以上,其中一種須於五年內創作出版者。
  3. 未曾獲本項文學獎項者。
參選方式:
  1. 政府機關、各級學校、文藝社團、學術團體、新聞事業單位之負責人書面推薦。
  2. 歷屆及當屆評審委員推薦。
  3. 個人申請。
名額及獎金:
  1. 名額:一名或從缺。
  2. 獎金:新台幣十五萬元整(含所得稅)。
資格:
  1. 本籍或出生地台南縣,曾經或目前就業、就學、設籍台南縣者,並持有證明。
作品類別:
  1. 現代詩
  2. 古典詩
  3. 散文
  4. 短篇小說
  5. 兒童文學
  6. 長篇小說:九十五年起徵件,每三年舉辦一次,以台南縣風土民情為題材。
名額及獎金:
  1. 首獎一名(或從缺)︰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含所得稅)。
  2. 優等一名(或從缺)︰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含所得稅)。
  3. 佳作三名(或從缺)︰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含所得稅)。
權責:
  1. 文學傑出獎獲獎者,由主辦單位出版作品選集(作品由獲獎者提供),除著作財產權已讓與他人,應由獲獎者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由主辦單位重製使用外,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使用。不另支付酬勞,出版後致贈作者個人專集一五O冊,但作者仍享有著作財產權。
  2. 文學創作獎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重製出版,主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出版後致贈作者專輯十冊,但各作者仍享有其著作財產權。

徵選對象:凡本籍或設籍台南縣三年以上之作家,均可申請或接受推薦。
徵選項目:作家未經發表或未彙整成冊之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戲劇、文藝評論等現代文學作品。
作品字數:總字數以八萬至十萬字為原則(詩在五十首以上)。
送件地點:將作品加註「南瀛作家作品集」字樣掛號郵寄「730台南縣新營市中正路二十三號台南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課」收。
獎勵:優選作品由主辦單位出版專集並贈送作者一五Ο本,不另支付酬勞。推廣活動

權 責:作者同意將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重製、發行、保存及轉載授權之使用。

※詳細徵選辦法、收件時間,以活動訊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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